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外合作办学报告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机构2024年度自评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0日—1月24日,内容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提出。
联 系 人:张瀚文
联系电话:85099324
E-mail:zhanghw100@nenu.edu.cn
附件:
1.
东北师范大学与美国南伊利诺伊大学合作举办会计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自评报告.pdf
2.
东北师范大学与美国肯尼索州立大学合作举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自评报告.pdf
3.
东北师范大学与美国肯尼索州立大学合作举办英语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自评报告.pdf
4.
东北师范大学罗格斯大学纽瓦克学院自评报告.pdf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