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签证材料:
1. 公函
2. 任务批件
3. 邀请函复印件
4. 固定英文格式派遣函二份
5. 组团单位向外办出具中文担保函(内容包括邀请信是真实的,费用由谁承担,及按时归国等内容,加盖公章)
6. 护照复印件
7. 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英文翻译件
8. 专用名单表两份(中英文)
9. 一套表格(主表INZ1017+附表INZ1027),两张照片,大写填表(签名处必须由申请人本人用中文签署姓名)
团签表一份INZ1021表,需团长本人签名(Signature of Organiser or Adviser)。Name of Organiser or adviser空白处填写MFA。超过12人附加一张INZ1022表。大写填表
受理时长:使馆受理后10个工作日
签证费用:1000元/人
注:
1. 新方规定3人及以上人员赴新可办理团体签证,但必须遵守同进同出原则,如主申请人因故不能前往,则须重新办理团体签证。
过境:除下一站目的国为澳大利亚且持有澳有效签证外,所有过境人员必须提前办妥新过境签证,且持过境签证只能在机场隔离区停留不超过24小时。
2. 旧护照签证移到新护照需提供新、旧护照,1023表和外交部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