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出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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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访

因公出访申请指南

  • 申请计划
  • 实际出访
  • 因公证照
  • 出访结项
  • 报销材料
  • 流程图

学校每年在11月初进行下一年度出访计划立项工作,并于下一年6月补报下半年出访计划。各派出单位须于上述时间经由外事主管领导批准,上报本单位教师因公短期出国(境)计划,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整合后在网上进行公示。逾期未报计划者,视为无出访安排。未列入年度出访计划的,年度内不安排因公出访任务。对确需临时安排的出访任务,须说明理由,个案报批。(具体事宜详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通知公告。)


请在学校服务大厅-因公短期出国(境)一栏填写出访申请。

点击左侧导航栏“在线办理”直接跳转至校内服务大厅办理页面。


详见左侧导航栏“证照办理”页面。

1.归国(境)后,3日内将护照/通行证返还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请于归国(境)后15日内登录学校服务大厅-因公短期出国(境)一栏填写归国(境)总结材料。

3.请务必自行留存护照/通行证首页、签证/签注页、出入境记录页,以备日后出国(境)申请其他签证/签注使用。

4.请各位老师自行保管好过期护照,以备不时之需。


1.护照/通行证首页、签证/签注页、出入境记录页复印件。

2.中、外文邀请函复印件。

3.报销所需财务单据:

《东北师范大学差旅费报销单(现场报销)》

《小型票据粘贴单》

《因公出国人员国外费用报销单》

以上材料请在我处网站下载中心一栏自行下载。



因公护照申请流程

  • 因公护照

出访人在服务大厅申请通过出访审批后:

1.如已办理过因公护照且在有效期内,请提交一张二寸白底照片。
2.如未办理因公护照或有效期离出境日期未满6个月,请着深色正装,携带身份证前往吉林省政务大厅外事办公室照相,并将一张带条码的照片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吉林省政务大厅地址: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



因公通行证申请流程

  • 因公通行证

出访人在服务大厅申请通过出访审批后

请前往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交流科(622室)领取并填写《申请因公往来港澳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签注事项表》并提交三张二寸白底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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