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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2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以下简称“基金委”)《关于启动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现开展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申请受理工作。
一、基本情况
  为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 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以及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 培养更多创新型、紧缺型、复合型国际化人才,基金委2023年将继续实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本项目要求申请单位与国外合作单位签署具体的合作协议,采取基金委评审确定资助项目,申请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基金委评审录取的方式执行。
二、选派类别
  主要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项目单位可结合各自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选派少量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和访问学者。“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可选取少量本科插班生,每校每年申报规模不得超过5人,不支持申报类别仅含本科插班生的项目。
三、申报流程
  1.即日起,申报单位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此项目的申报,并参照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综合专栏”相关内容准备材料;
  2.2022年10月8日前将《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合作协议、项目学费明细(如有)及项目经费配套说明(如有)的电子版发送至guoxq911@nenu.edu.cn;
  3.2022年10月10日至15日,国际处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评审,选取其中2项推荐至基金委,指导其进行网络报名并出具“单位主要领导意见”和“单位公函”;
  4.2023年1月前基金委确定最终审批结果;
  5.获批项目最早可于2023年5月派出项目候选人。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晓强
  电    话:85099585
  办公地点:综合办公楼631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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