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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荷兰互换奖学”项目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2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2023/2024年度与荷兰互换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现开展“与荷兰互换奖学”项目的申请受理工作。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是直属于教育部的非盈利性事业法人单位。基金委的主要任务之一是,用法制和经济手段管理出国留学事务;负责管理、使用国家留学基金,负责中国公民出国留学的组织、资助、管理。基金委提供的留学项目属于我校承认的公派公费留学范畴,国家留学基金是我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获得留学资助的重要途径。根据中国和荷兰政府签订的教育和科研合作与交流谅解备忘录,双方每年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家学习或研修。
  “与荷兰互换奖学”项目属于基金委“国外合作项目”的子项目,申请人须根据《2023/2024年度与荷兰互换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准备材料并结合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出国留学科发布的《关于受理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学生留学项目及“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 申请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进行申请,出国留学科仅受理学生以及欲以学生身份赴国外进修、学习的在职人员的申请。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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