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指南》要求,现面向全校开展2026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申请受理工作,旨在助力我校学生拓展国际视野、提升全球胜任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实习与资助期限
实习期限和资助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实习地点为国外的国际组织总部及总部外机构办事处等。实习期限应根据拟实习单位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实习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实习期限。实习结束前如获同一岗位延期,可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延长资助一次,延期后总资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同一人员如多次申请本项目,累计资助期限一般不超过24个月。
(二)资助内容
资助包含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内奖学金及艰苦地区补贴。
1. 奖学金:用于覆盖实习期间生活费、医疗保险费、签证延长费等开支,资助标准按实习目的国币种执行,具体为1800欧元/人・月、2400美元/人・月或2500瑞士法郎/人・月;其他币种按美元标准折算。
2. 艰苦地区补贴:赴艰苦地区实习人员可享受补贴,具体标准参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艰苦地区补贴标准》执行。
3. 资助起始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录取日期。录取前已启动实习的,以录取日期为起点;录取时尚未开始实习的,以实习合同列明的起始时间为准。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符合《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相关要求;
2.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国内本科及以上在校生,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获得者;
4.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具备较强综合素质、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熟悉国际合作规则;
5. 能够适应国际工作环境,人际沟通能力良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6. 外语水平达标,精通英语或掌握国际组织常用其他语言,满足拟申请岗位的语言要求。
(二)不予受理情形
1. 申请时剩余实习期限不足3个月的;
2. 已获国际组织资助且月资助额度达到或超过1500美元的;
3. 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录取结果尚未公布的;
4. 已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尚未派出的;
5. 申请岗位为远程实习(居家实习)或兼职实习的。
三、派出渠道及校内申请流程
(一)个人渠道
1. 渠道说明:国家留学基金委全年受理申请。申请人自行联系国际组织并取得实习录用函,每月15日(含)前经学校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当月组织评审并公布录取结果;每月15日后推荐的,次月评审录取。优先支持硕博在读生(含应届生)、实习期限6个月及以上人员、赴重要政府间国际组织/核心部门/驻外机构实习人员。
2. 校内申请:申请人获得国际组织实习录用函后,通过学校网上服务大厅“学生留学申请”模块,进入外事工作服务系统,选择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国际组织实习项目(个人渠道)”提交申请,并跟踪审批进度。同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完成注册报名。
(二)合作渠道
1. 渠道说明:按国家留学基金委年度通知时间受理。申请人确定意向岗位并提交材料,经国家留学基金委专家评审推荐后,由合作国际组织审核确定最终人选,录取结果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
2. 校内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遴选通知后,申请人通过学校网上服务大厅“学生留学申请”模块,进入外事工作服务系统,选择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合作渠道)”提交申请,并跟踪审批进度。同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完成注册报名。
(三)学籍管理要求
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需在留学派出前,通过学校服务大厅完成“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流程。
四、岗位发布渠道及注意事项
(一)岗位信息查询
可通过以下平台获取国际组织实习岗位信息:
1. UN Careers网站及各国际组织官方网站;
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际组织人才信息服务网;
3. 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
(二)防诈骗提醒
国际组织实习岗位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且不会组织付费培训。请申请人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防各类诈骗行为。
五、其他事项
计划通过国际组织实习个人渠道派出的申请人,可填写国际组织实习推荐项目申请表,发送至接受材料邮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后续将匹配的国际组织实习岗位信息发送至有意向的申请人。
联系人:姜龙 张利君
办公地点:人民大街校区综合办公楼622室
联系电话:85099585
接收材料邮箱:studyabroad@nenu.edu.cn
附件:
东北师范大学国际组织实习推荐项目申请表.docx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