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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4年秋季赴韩国友好大学校际交流(对方免学费)学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7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我校与韩国友好大学签署的校际交流协议,现开展2024年秋季赴韩友好大学进行校际交流学生的遴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留学方式
  学生于2024年秋季学期起赴韩国友好大学相同或相近专业交流学习一学期或一学年,学习结束后所修学分按照学分转换办法换算为我校学分。
  二、选派对象   
  1.2021级、2022级、2023级在籍全日制本科生;
  2.2022级、2023级在籍全日制研究生。
  三、申报要求   
  1.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无考试不及格情况;   
  2.本科生学分绩点达到3.0以上;   
  3.能够使用授课语言(韩语或英语)听课、交流;   
  4.正在申报其他留学项目或已获得其他留学项目资格者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请流程
  1.学生根据“韩国大学资料”(见附件1)选择一至三所申请学校,并加入“2024年秋季赴韩留学”QQ群252161979;如后续有其他韩国大学交换项目通知,将在QQ群中发布相关信息,不再另发通知。进群后请实名,格式如“外国语学院李明”;
  2.学生通过网上服务大厅“学生留学申请”系统提出申请,选择“韩国友好大学秋季学期交流项目”;
  3.各学院(部)于4月11日下班前通过系统完成初选推荐工作;
  4.面试
  时间: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 12:00
  地点:自由校区综合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具体面试注意事项将在QQ群中通知。
  学校将对候选人进行面试考核,并确定推荐人选,最终录取结果以韩国友好大学审核为准。
  五、相关说明
  1.学生在韩国学习期间韩国大学免收学费,本校学费正常缴纳。学生需自行承担生活费(包括住宿费)、国际旅费、交通费、保险费、签证费等;
  2.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办法:申请交流项目前,本科生需认真了解韩国大学与我校相关专业课程对应情况及我校学分认证办法(见附件2)、推免保研政策,并与所在学院(部)教务秘书确认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相关事宜,避免因留学影响本校如期毕业或研究生推免等;研究生按照《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与考核管理办法》(见附件3)执行。   

  联 系 人:张 晗   
  联系电话:85099585   
  联系人邮箱:zhangh836@nenu.edu.cn   
  办公地点: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622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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