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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2年与有关国际组织实习生合作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9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
2022年与有关国际组织实习生合作项目(第一批)的通知》,现开展项目申请受理工作。
  基金委是直属于教育部的非盈利性事业法人单位。基金委的主要任务之一是,用法制和经济手段管理出国留学事务;负责管理、使用国家留学基金,负责中国公民出国留学的组织、资助、管理。基金委提供的留学项目属于我校承认的公派公费留学范畴,国家留学基金是我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获得留学资助的重要途径。根据基金委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难民署、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粮农组织、国际电信联盟、国际移民组织、世界粮食计划署签署的合作协议,2022年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优秀青年到上述组织实习。  
  申请人须根据《2022年与有关国际组织实习生合作项目(第一批)的通知》准备相应材料,并结合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出国留学科发布的关于受理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学生留学项目及“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 申请的通知》进行申请。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2年4月18日


上一条:关于2022年伊迪斯科文大学第二学期校际交流项目报名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遴选香港岭南大学2022/23学年秋季学期本科交换学生(对方免学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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