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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3年春季学期赴台湾友好校彰化师范大学、逢甲大学交换生(公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3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各相关人员:

根据我校与台湾各友好大学签署的校际交流协议,我校将选派学生于2023年春季学期赴彰化师范大学、逢甲大学学习一学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我校目前非毕业年级、非大一年级的全日制在籍在学本科生和非委托培养的在籍在学研究生;

2. 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身心健康,品德优良;

3. 本科生学分绩点不低于3.2;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无考试不及格情况;

4. 已获得本年度学校其它线下留学项目资格者不得重复申报。

二、名额分配

三、选拔过程

1.有意向学生申请加入“2023年春季学期赴台湾友好大学交流”QQ758632648以接收相关事宜,验证信息为学院和申请人姓名,如:外国语学院李明;

2.学生通过网上服务大厅“学生留学申请”系统提出申请,项目名称选择“2023年春季学期赴台湾交换项目”;

3.各学院(部)于1228日(星期三)17:00前通过网上服务大厅“学生留学申请”系统完成初选推荐工作,学院推荐人数不超过派出名额的2倍;

4.学校将对候选人进行线上面试考核,并确定最终推荐人选,最终录取结果将以台湾友好大学考核为准。面试时间、要求将在QQ群内通知。

四、相关事项

1. 经学校选拔赴台湾友好校学习的学生属交换学生,学习结束后,学校将转换学生在台湾友好校得到的相关学分;

2. 拟申请赴台湾友好校学习的学生请登录对方学校官方网站查看相关课程设置,并就交换学习期间选课、回校后学分认定、补选课、奖学金评定等事宜征求所在单位教学秘书、指导教师和主管领导意见,以免为以后学分转换带来不便;

3. 学习期间,台湾友好校免收学费,我校学生本人需自行承担往返旅费、保险费、住宿费、生活费和因疫情产生的相关费用;

4.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等原因,2023年春季学期能否按计划派出交换生赴台湾友好校进行学习,将严格依照大陆和台湾地区出入境管理规定和教育部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最终录取结果,将以台湾友好大学录取结果为准。


联系人:郝云

邮箱:haoy739@nenu.edu.cn

办公地点: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626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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