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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3年秋季学期赴台湾师范大学、台湾世新大学交流生(对方免学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3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各相关人员:
  根据我校与台湾师范大学、台湾世新大学签署的校际交流协议,我校将选派学生于2023年秋季学期赴以上两所大学学习一学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1.学习方式:学生于2023年秋季学期赴台湾友好大学相同或相似专业交流学习一学期,学习结束后所修学分按照学分转换办法换算为我校学分。
  2.派出名额:根据校际间协议,本次计划向台湾师范大学派出4名学生,向世新大学派出1名学生交流学习。
二、选派对象
  1.在籍在学全日制2021级、2022级硕士研究生;
  2.在籍在学全日制2020级、2021级、2022级本科生。
三、申报要求
  1.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无考试不及格或补考情况;
  2.本科阶段学分绩点在3.2以上,研究生阶段平均分在80分以上;
  3.正在申报其他线下交流项目或已获得其他线下交流项目资格者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请流程
  1.有意向学生于4月25日(星期二)前加入“台师大、世新大学交流群”QQ群576362825以接收相关事宜。验证信息为学院和申请人姓名,如:外国语学院李明;
  2.加入QQ群后,学生须通过网上服务大厅“学生留学申请”系统提出申请,项目名称选择“2023年秋季学期台湾友好校项目”;申请完成后将一份服务大厅“学生留学申请”填写完成后的导出表单、个人简历、各学习阶段成绩单、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打包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haoy739@nenu.edu.cn,邮件标题:台湾友好大学项目-学院+姓名;
  3.学生需跟进审批,各学院(部)于4月26日(星期三)12:00前通过网上服务大厅“学生留学申请”系统完成初选推荐工作,每个学院推荐不超过2名学生;
  4.学校将对候选人进行面试考核,择优录取。具体面试时间将在QQ群内通知,并确定最终推荐人选。最终录取结果将以台湾友好大学考核为准。
五、相关说明
  1.学生在友好校学习期间对方大学免收学费,本校学费正常缴纳。学生需自行承担境内外交通费、住宿费、保险费、签注费及其他个人消费等;
  2.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办法:申请交流项目前,申请人需确认对方大学与我校相关专业课程对应情况,并与所在学院(部)教务秘书确认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相关事宜。本科生按照《东北师范大学本科生赴境内外大学交流学习的课程认定暂行办法》执行,研究生按照《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云
  联系电话:0431-85098569
  联系人邮箱:haoy739@nenu.edu.cn
  办公地点: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港澳台事务办公室626室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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