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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剑桥奖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5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通知要求,现面向我校学生开展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剑桥奖学金申请受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派内容

选派类别

协议名额(全国)

资助期限

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资助内容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30人/年

36个月,硕博连读申请人最长可为48个月

剑桥大学开设博士课程的任何专业

全部费用由国家留学基金和剑桥基金会平均分担,包括:学费、奖学金生本人的生活费、中国至英国间一次往返经济舱国际旅费。如博士阶段学习期限需超过3年,可另申请相当于一个学期(3个月)的生活费补助。是否提供这一额外生活费补助,将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剑桥基金会共同确定。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0人/年

不超过12个月

剑桥大学除工商管理硕士和金融硕士以外的任何专业

二、项目申请

1.申请人应符合《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中规定的申请条件。拟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应为我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并符合《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中规定的申请条件;拟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应为我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人须已达到剑桥大学对相关学术能力与外语水平的入学要求,并已获得剑桥大学正式入学通知。

2. 申请人查阅国家留学基金委剑桥奖学金通知,确定申请后,务必实名加入“2025留学基金委项目”QQ群(群号:586151040),申请具体事项将在群内进一步通知。

3. 即日起,申请人通过网上服务大厅“学生留学申请”进入外事工作服务系统中“学生国境外留学管理”模块进行申请,留学项目选择“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外合作项目”,并跟踪审批进度,确保申请在3月10日前提交至“国际处审核”环节。

4.所有申请人须于2025年3月10日至4月1日之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完成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5.学校于4月12日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正式推荐公函,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确定最终人选。被录取人员按照公派出国流程派出。


联系人:姜龙

办公地点:人民大街校区综合办公楼622室

联系电话:85099585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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