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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06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通知要求,现面向我校学生开展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申请受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与资助期限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36-48个月。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二、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本项目不提供学费资助。

三、申请条件

1. 总体条件:符合《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的要求;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2. 选拔对象

(1)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2)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四、项目申请及派出

1. 申请人查阅出国留学网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确定申请后,实名加入“2026留学基金委项目”QQ群(群号:913618030)。通过学校网上服务大厅“学生留学申请”进入外事工作服务系统进行申请,项目名称选择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并跟踪审批进度,校内流程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0日。

2. 申请人与国外大学联系,取得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并准备其他申请材料。于3月10日0时至4月1日14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报名。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于4月15日前将推荐公函、初选名单及申请人电子材料通过信息平台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2026年5月底公布录取结果。

3. 被录取人员一般应在当年派出,留学资格保留至2027年12月31日。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不予保留。被录取人员派出前需按要求参加学院(部)或学校统一组织的行前安全培训,完成派出前校内手续,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

4. 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留学单位、学校和驻外使(领)馆的指导和管理,学成后应按期回国履行回国服务义务,违约需赔偿奖学金资助。

5. 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身份留学的申请人,需在留学派出前,在学校服务大厅完成“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流程,完成国外学业回国毕业答辩后获得相应学位。如派出前或资助期间已在国内完成相应学位学业,应及时办理终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手续。


联系人:姜龙

办公地点:人民大街校区综合办公楼622室

联系电话:85099585

接收材料邮箱:studyabroad@nenu.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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