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我校与以下日本各友好大学签署的校际交流协议,现开展2021年秋季、2022年春季赴日本友好大学进行校际交流学生的补充遴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留学方式及学校
学生赴日本友好大学相同或相近专业交流学习一年,学习结束后所修学分按照学分转换办法换算为我校学分。
序号 |
学校 |
留学起止时间 |
名额 |
1 |
樱美林大学 |
2021年10月-2022年8月 |
1 |
2 |
神户市外国语大学 |
2022年4月-2023年2月 |
1 |
二、选派对象
1.在籍全日制2019级本科生(神户市外国语大学可派出2020级本科生);
2.在籍全日制2020级研究生。
三、申报要求
1.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无考试不及格情况;
2.本科生年级排名在前50%以内,硕士研究生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
3.日语水平在N2以上;
4.正在申报其他线下留学项目或已获得其他线下留学项目资格者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请流程
1.学生根据所列学校选择学校,并加入QQ群604493009以接收相关事宜。验证信息为学院和申请人姓名,如:外国语学院李明;同时将一份个人简历,日语N2级别以上等级证书、成绩单等佐证材料打包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haoy739@nenu.edu.cn,邮件标题:学院+姓名;
2.学生通过网上服务大厅“学生留学申请”系统提出申请,选择樱美林大学的学生项目名称选择“2021年秋季学期赴日本交换项目”,选择神户市外国语大学的学生项目名称选择“2022年春季学期赴日本交换项目”;
3.各学院(部)于4月16日(星期五)17:00前通过网上服务大厅“学生留学申请”系统完成初选推荐工作;
4.面试时间、地点、要求将在QQ群内通知。
学校将对候选人进行面试考核,并确定最终推荐人选,最终录取结果将以日本友好大学考核为准。
五、相关说明
1.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等原因,2021年秋季学期、2022年春季学期能否按计划派出赴日本友好大学留学,将严格依照两国出入境管理规定和教育部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2.学生在日本学习期间日本大学免收学费,本校学费正常缴纳。学生需自行承担生活费、国际旅费、交通费、保险费、签证费等;
3.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办法:申请交流项目前,申请人需确认日方大学与我校相关专业课程对应情况,并与所在学院(部)教务秘书确认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相关事宜。本科生按照《东北师范大学本科生赴境内外大学交流学习的课程认定暂行办法》执行,研究生按照《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 云
联系电话:0431-85098569
联系人邮箱:haoy739@nenu.edu.cn
办公地点: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631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