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同学:
根据我校与日本各友好大学签署的校际交流协议,现开展2017年秋季赴日本友好大学留学学生的报名和选拔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留学方式
赴日本大学相同或相近专业交流学习一年,学习结束后所修学分按照学分转换办法换算为我校学分。
二、选派对象
2015级本科生;2016级硕士研究生、2017级硕士研究生(已被保送的师范类专业学生)。
三、申报要求
1.学分绩点3.2(4.5分制)以上
2.平均成绩80分(百分制)以上
3. 本科生要求国际日本语能力考试N2级语言能力,硕士研究生要求国际日本语能力考试N1级语言能力。
四、可申报大学
序号 |
留学学校 |
留学类别 |
学习期限 |
1 |
九州大学 |
短期留学 |
1年 |
2 |
冈山大学 |
短期留学 |
1年 |
3 |
东京学艺大学 |
短期留学 |
1年 |
4 |
长崎大学 |
短期留学 |
1年 |
5 |
东北福祉大学 |
短期留学 |
1年 |
6 |
岛根大学 |
短期留学 |
1年 |
7 |
爱知大学 |
短期留学 |
1年 |
8 |
宫城教育大学 |
短期留学 |
1年 |
9 |
爱知教育大学 |
短期留学 |
1年 |
10 |
鹿儿岛大学 |
短期留学 |
1年 |
11 |
樱美林大学 |
短期留学 |
1年 |
五、相关费用
1.在日学习期间日本大学免收学费,生活费、国际旅费、交通费、签证费自理。
2.学生归校后可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公派海外留学奖励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申请奖学金。
六、报名要求
请将《东北师范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见附件1)、日本语能力证明复印件及学习成绩单原件交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622室。
截止日期:3月21日(星期二)
七、选拔程序
1.时间:3月22日(星期三)下午1:30
2.地点:本部行政楼6楼会议室集合
3.形式:笔试、面试、心理测试
联 系 人:严敬花
办公地点: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622室
联系电话:85099338
附件:1.
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公派海外留学申请表.doc
2.
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公派海外留学奖励办法(试行).doc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