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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16-2017学年度赴日本友好大学公派校际交流(对方免学费)学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30     点击次数:

各相关同学:

根据我校与九州大学、冈山大学、东京学艺大学等日本友好大学签署的校际交流协议,现开展2016-2017学年度赴日留学学生的报名和选拔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留学方式

学生于2016年4月赴日本大学相同或相近专业交流学习半年或一学年,学习结束后所修学分按照学分转换办法换算为我校学分。
二、选派对象
1.2013级本科生(半年)、2014级本科生(一年)

2. 2014级三年制硕士研究生、2015级硕士研究生

三、申报要求

1.学分绩点3.2(4.5分制)以上
  2.平均成绩80分(百分制)以上

3. 本科生要求国际日本语能力考试N2合格,硕士研究生要求国际日本语能力考试N1合格

4. 2015级硕士研究生可参考本科阶段成绩

四、招生信息

序号

学 校

招生类别

留学类别

人数

1

九州大学

本科或硕士

校际交流

1

2

冈山大学

本科

校际交流

1

3

东京学艺大学

本科或硕士

校际交流

1

4

大阪教育大学

本科或硕士

校际交流

1

5

长崎大学

本科或硕士

校际交流

2

6

宫城教育大学

本科或硕士

校际交流

2

7

岛根大学

本科或硕士

校际交流

1

8

大东文化大学

硕士

校际交流

1

9

熊本大学

本科或硕士

校际交流

1

五、相关费用

1.在日学习期间日方提供学费减免的待遇,生活费、交通费、签证费自理。
2.学生归校后可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公派海外留学奖励办法(试行)》(附件2)的相关规定申请我校奖学金。
六、报名要求
填写《东北师范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附件1),并与日本语能力证明及学习成绩单交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622室。
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3日(星期二)

七、选拔程序

1.时间:10月14日(星期三)下午1:30

2.地点:本部行政楼七楼大会议室(笔试和心理测试)、六楼会议室(面试)

3.形式:笔试、面试、心理测试


联 系 人:刘 丹
办公地点: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622室
联系电话:85099338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公派海外留学申请表
   2.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公派海外留学奖励办法(试行)

上一条:转发《关于邀请师生参观 下一条:关于2016年春季学期公派自费赴海外(欧美)大学校际交流留学报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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