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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15/2016学年度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05     点击次数:
各相关同学: 根据《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现开展“2015/2016学年度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的申请受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基本信息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是直属于教育部的非盈利性事业法人单位。基金委的主要任务之一是用法制和经济手段管理出国留学事务:负责管理、使用国家留学基金,负责中国公民出国留学的组织、资助、管理。留学基金委提供的留学项目属于我校承认的公派公费留学范畴,同时也是我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获得留学资助的重要途径。 “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是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项目的子项目之一,申请人须通过“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查询”系统自行了解该子项目具体内容,然后经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进行申请,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 二、项目介绍 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10个月 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24-36个月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 留学期间享受俄罗斯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部分奖学金生活费),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奖学金生活费补贴(500-700美金/月)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申报条件 申请者应为我校正式注册在校的优秀学生。 本科插班生:俄语专业在读本科学生,在校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学分绩点不低于3.5(四分制)且主干课程及外语课程优秀。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俄语专业本科毕业且从事俄语或其他专业学习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在校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学分绩点不低于3.5(四分制)且主干课程及外语课程优秀。 硕士研究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学分绩点不低于3.5(四分制)且主干课程及外语成绩优秀。优先支持俄语专业本科毕业生攻读其他人文社科专业以及俄语为一外的理工专业本科毕业生。攻读俄语语言文学专业硕士学位者派出前需获得俄语专业八级证书。 博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 四、选拔方式 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以俄语专业在校本科生、硕士生为主。推荐4人。同时,推荐1-2人作为候补人选,如有人放弃,按顺序递补。推荐人选中,需至少有1人赴俄罗斯远东联邦大学中国学生海外俄语研修基地插班学习。2014年全国俄语大赛获奖学生可单独申报,不包含在上述计划内。 硕士研究生:重点支持俄语专业本科毕业生攻读其他人文社科专业以及俄语为一外的理工专业学生。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推荐,每单位不超过2人,且其中1人需赴远东联邦大学。 博士研究生:重点支持学习俄语优势专业,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推荐。 五、申报程序 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由外国语学院俄语系统一上报。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个人申请,学院推荐(附件申请表)。 六、截止日期:2015年3月12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晓波 联系电话:85099754 办公地点:本部校区行政楼62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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