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与台湾东华大学签署的校际交流协议,现开展2015年春季学期公派赴台湾东华大学校际交流学生的报名和选拔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交流情况
学生于2015年2月赴台湾东华大学相同或相近专业交流学习一学期,学习结束后所修得学分按照学分转换办法可转回我校。东华大学提供5名公费名额(对方免学费),5名自费名额。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我校非毕业年级的全日制本科生和非委培研究生;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4、主要基础课程及主干课程考试无不及格科目;
5、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者活动的同学予以优先考虑;
6、申请需平均分达到85分以上或学分绩点达到3.0以上;
7、最终选拔结果经由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面试及综合成绩评定后公布在学校网站及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材料
(1)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或研究生成绩单并盖章;
(2)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公派赴台湾交流申请表;
(3)获奖证书和各类英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非必备);
(4)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公派海外留学信息汇总表;
(5) 个人简历(包括个人爱好、特长、获奖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格式不限)。
(6)需在简历中特殊注明如公费交流落选,是否接受自费交流。
2、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11月6日14:00
3、报名地点:本部校区行政办公楼6楼622室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四、费用
1.公费生:在台湾学习期间东华大学提供学费减免的待遇,住宿费、生活费、交通费、签证费自理。
自费生:在台湾学习期间按照东华大学交流生学费规定缴交学费,住宿费、生活费、交通费、签证费自理。
2.学生归校后可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公派海外留学奖励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申请奖学金。
联 系 人:凌晶垚
办公地点: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622室
联系电话:85099338
附件: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公派海外留学奖励办法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4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