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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16年春季赴台湾友好校公派自费交流学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4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与台湾师范大学、高雄师范大学、彰化师范大学、屏东大学、台中教育大学、实践大学、中国文化大学、中正大学、东华大学、世新大学、新竹教育大学、逢甲大学签署的校际交流协议的相关条款,2015年9月我校继续选派学生赴台湾友好校公派自费交流学习一学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读本科二年级、三年级学生或在读研究生

二、申报要求

1、身心健康、品学兼优、自愿留学

2、无违纪及不良记录

3、平均分不低于80分或学分绩点不低于3.0

4、已获得本年度学校其它留学项目资格者不得重复申报

三、根据对方学校要求,名额分配如下:

学校名称

自费名额

高雄师范大学

7

屏东大学

4

实践大学

10

台中教育大学

5

彰化师范大学

10

中正大学

10

台湾师范大学

10

东华大学

5

中国文化大学

5

世新大学

12

新竹教育大学

7

逢甲大学

10

四、相关事项:

1、经学校选拔赴台湾学校学习的学生属交换学生,学习结束后学校将认证并换算学生在境外大学得到的相关学分。

2、拟赴台湾学习学生请登录申请学校官方网站查看相关课程设置,以免为以后学分转换带来不便。

3、在境外大学学习期间,学生本人需自行承担台湾大学学费、往返旅费、保险费、住宿费、生活费等相关费用。

4、公派自费交换生如通过本校面试,还需等待台湾大学审批,台湾各大学由于学生宿舍床位紧张有可能会缩减自费名额,请各位申请的同学周知。

五、选拔过程

1、报名所需材料

① 《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公派出国(赴港澳台)留学申请表

② 成绩单

③ 个人简历(包括个人爱好、特长、获奖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格式不限)

④ 学习计划

以上材料均一式三份,提交至本部校区行政楼622室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0日 17:00之前

报名地点: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622室

2、面试(请准备2分钟自我介绍及学习计划,另外提交报名表同学直接参加面试不另行通知)

时间:2015年10月21日 13:30

地点: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联系人:凌老师

联系电话:85099338

附件: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公派出国(赴港澳台)留学申请表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5年10月14日

上一条:关于2016年春季赴台湾友好大学公派校际交流(对方免学费)项目选拔结果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遴选2016年春季赴台湾友好校交流学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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