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项目

当前位置: 首页 >> 留学项目 >> 正文

留学项目

关于发布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日本)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9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现开展2015“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日本)”的申请受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基本信息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是直属于教育部的非盈利性事业法人单位。基金委的主要任务之一是用法制和经济手段管理出国留学事务:负责管理、使用国家留学基金,负责中国公民出国留学的组织、资助、管理。留学基金委提供的留学项目属于我校承认的公派公费留学范畴,同时也是我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获得留学资助的重要途径。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的执行是基于国内高校与国外大学签署的校际交流协议,资助项目获批单位本科生赴国外进行校际交流,我校本科生赴日本北海道大学校际交流学习项目已获得批准,申请人需向相关院系负责教师提出申请,然后经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进行面试、笔试并确定最终人选,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

二、项目信息

1.学校简介

北海道大学创立于1876年,是日本最早的高等教育机构之一,其位于日本北海道札幌市,设有12个本科学院、18个研究生院、3个附属研究所、3所全国共同教育研究设施;拥有本科生和研究生共计18000人左右,约有教职员4000人。

北海道大学主页:http://www.hokudai.ac.jp/cn/

2.项目概况

我校三年级在校本科生赴日本北海道大学进行为期一年的校际交流学习。学习期间学生需缴纳我校的学费,外方大学免收学费,留学基金委提供生活费等资助。留学结束后,在国外获得的学分学校予以认证,并按照《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公派海外留学奖励办法(试行)》(见附件1)申请奖学金。

3.费用

学生需支付我校学费,外方大学免收学费,留学基金委提供10个月的生活费(约每月1000美元),并报销一次往返机票。

4.报名要求

1)专业:

a.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

b.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c.社会学类:社会学;

d.外国语言文学类:日语。

2)年级:2012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3)成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a.学分绩点3.54分制)以上;

b.平均成绩85分(百分制)以上;

4) 外语水平:

a.日语N2级;

b. 日语专业2年级在读。

申请人不能同时申请其他留学项目,申请后无特殊情况不得退出。

三、课程信息

1.北海道大学理学院网址:http://www.hokudai.ac.jp/cn/dept/colleges_05.htm

2. 北海道大学工学院网址:http://www.hokudai.ac.jp/cn/dept/colleges_09.htm

3.北海道大学农学院网址:http://www.hokudai.ac.jp/cn/dept/colleges_10.htm

4.北海道大学文学院网址:http://www.hokudai.ac.jp/cn/dept/colleges_01.htm

四、选拔过程及时间

1. 选拔时间: 6月份报名、选拔,9月参加基金委网上申报,20164月份派出。

2. 名额:共计4

3. 选拔过程:

(1)学生向本学院(部)负责老师提出申请;

(2)学院(部)初选,并于6月5日前将《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公派海外留学申请表》(见附件2)、成绩单交至行政楼622室,将《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公派海外留学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发送至Guoxq911@nenu.edu.cn;

(3)学校将组织笔试、面试以确定最终人选,并将学生材料提交至对方大学和国家留学基金委;

(4)学校通知最终录取结果。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晓强

地 点:本部综合楼622办公室(出国留学科)

电 话:0431-85099585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5529

附件:

1.《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公派海外留学奖励办法(试行)》附件

2.《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公派海外留学申请表》 附件

3.《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公派海外留学信息汇总表》附件

相关链接:

1.《2015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

上一条:2015年赴加拿大里贾纳大学校际交流项目选拔结果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申请韩国全北大学夏季短期交流项目的通知

关注我们:

  • NENU Exchange 教师海外交流

  • 东北师大出国境留学 学生出境留学

  • NENU Global 东师国际交流

  • Study at NENU 东师来华留学

中国驻外国使领馆

外国驻中国使领馆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 综合办公楼   办公电话:0431-85098569 (综合办公室) 传真:0431-85684027 邮编:130024

版权所有:东北师范大学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