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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15年春季学期赴日本友好大学公派校际交流(对方免学费)学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23     点击次数:

根据学校与日本九州大学、东京外国语大学、东京学艺大学、创价大学、宫城教育大学、大东文化大学、新泻大学、岛根大学签署的校际交流协议,现开展2015年春季学期公派赴日本大学校际交流留学生的报名和选拔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留学方式
  学生于2015年4月赴日本大学相同或相近专业交流学习一学期/一学年学习,学习结束后所修得学分按照学分转换办法可转回我校。
  二、选派对象
  1.日本语专业本科、硕士研究生。  
  2.日本语专业以外具有日本语能力考试N2合格水平的其他专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三、申报要求 
  1.学分绩点3.0(4分制)以上。 
  2.平均成绩80分(百分制)以上。
  四、相关信息

序号
学 校
学校所在地
授课语言
人数
学习期限
1
九州大学
福冈
日语
1
一学年
2
东京外国语大学
东京
日语
1
一学期
3
东京学艺大学
东京
日语
1
一学年
4
创价大学
东京
日语
1
一学年
5
宫城教育大学
仙台
日语
1
一学年
6
大东文化大学
东京
日语
1
一学年
7
新泻大学
新泻
日语
1
一学年
8
岛根大学
松江
日语
1
一学年

 五、费用
  1.在日学习期间日方提供学费减免的待遇,生活费、交通费、签证费自理。
  2.学生归校后可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公派海外留学奖励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申请奖学金。
  六、报名要求
  报名材料:《东北师范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见附件1)、成绩单打印后交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622室。
  截止时间:2014年10月28日17:00
  联 系 人:刘 丹
  办公地点: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622室
  联系电话:85099338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公派海外留学申请表

              2.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公派海外留学信息汇总表

              3.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公派海外留学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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