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出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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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报2021年下半年教师因公短期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7     点击次数:

各单位: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因公短期出国(境)审批与管理规定》(附件1)及《东北师范大学教师因公短期赴国(境)外学术出访资助办法(试行)》(附件2)文件精神,请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补报本单位2021年下半年教师因公短期出国(境)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宗旨
  坚持“谁派出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年度计划管理,做到“按需派出、注重实效、控制规模、精简节约”,以提高出访效益。
  二、申报范围
  学校各类岗位所聘在职人员(包括全民事业编制人员、编外协议聘用人员)均可申报。
  三、出访时长
  出访时限为90天以内(不含90天)。
  四、申报类别
  出访类别分学术出访、行政出访和其他出访三类(以上三类含线上活动)。
  学术出访是指以提高学术水平、培养学术人才、促进学科发展为目的的出访行为,包括学术会议、学术交流、学术进修以及合作研究等。
  行政出访是指以拓展学校国际(港澳台)交流与合作或完成国家指定外派任务为目的的出访行为,包括友好访问、工作洽谈、行政培训等。
  其他出访是指除学术出访和行政出访外的其他出访类型,包括境外招生、参展参赛、带队教师、处理突发事件等。
  五、申报流程
  请有意愿的教师填写出访计划申报表(附件3、4)并将申报表、会议通知、邀请函等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所在单位,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中文填写),申报表须经学院(部)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由各学院(部)外事秘书统一填写《2021年下半年教师因公短期出国(境)汇总表》(附件5)。具体规定及资助方式请参考《东北师范大学因公短期出国(境)审批与管理规定》《东北师范大学教师因公短期赴国(境)外学术出访资助办法(试行)》。
  六、截止时间
  请各学院(部)外事秘书将汇总表、申报表、会议通知、邀请函等纸质版申报材料于2021年6月30日(周三)前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同时将《2021年下半年教师因公短期出国(境)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exchange@nenu.edu.cn,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注意事项
  (一)出访团组无论是否申请经费资助均须上报出访计划,无出访计划或计划未获准者不予审批出访任务。
  (二)利用远程音视频方式在线开展对外交往活动,尽管形式上有创新,但性质并未改变,仍属于外事活动。各单位开展线上外事活动应严格履行请示报告制度,提前谋划,早做准备,并按照因公短期出国(境)相关规定上报出访计划并履行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参加此类线上外事活动。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85099338
  办公地点:自由校区综合办公楼622室

  附件:1. 东师校发字[2018]175号 《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因公赴国(境)外进行学术活动管理办法(试行)》

                 2. 东北师范大学教师因公短期赴国(境)外学术出访资助办法(试行)

                 3. 附件3:行政(其他)出访计划申报表.docx

                 4. 附件4:学术出访计划申报表.docx

                 5. 附件5:2021年下半年教师因公短期出国(境)汇总表.xlsx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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