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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国际会议补充预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3     点击次数:

各单位、各相关人员:
  为做好我校2023年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预报和管理工作,现开展2023年下半年国际会议的补充预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际会议的界定
  在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举办的与会代表来自3个或3个以上国家和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以高层次学术研讨为主要内容的论坛、研讨会、报告会、交流会等,包含线上、线下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会议。国际会议分为一般性国际会议和重大国际会议两类,本次开展的是一般性国际会议的补充预报工作。一般性国际会议分为两类:
  (一)外宾人数在100人以下或会议总人数在400人以下的社科类国际会议;
  (二)外宾人数在300人以下或会议总人数在800人以下的自然科学领域的专业或学术性国际会议。
  二、预报范围
  (一)拟在2023年下半年举办的国际会议;
  (二)拟在2023年后举办、但须在2023年下半年对外承诺的国际会议;
  (三)已经预报过的国际会议无需再报;
  (四)举办双边、两岸四地学术会议参照此通知执行。
  三、预报流程
  会议负责人填写《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国际会议预报申请表》(附件)。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将签章的《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国际会议预报申请表》纸质版于2023年3月22日(星期三)前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交流科(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622室),电子版发送至chux505@nenu.edu.cn。
  四、正式申报
  一般性国际会议须至少开会前3个月通过中国教育系统学术会议云平台进行正式申报。学校审核通过后上报教育部,获批后方可举办。

  联系人:褚 鑫
  电话:0431-85099338

  附件: 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国际会议预报申请表.docx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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