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确保外籍专家等工作安全规范有序开展,学校对相关单位与国境外教育机构及学者合作进行规范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备案制度
各单位与国境外教育机构、学者开展线上、线下交流活动应提前谋划,早做准备,按相应规定事先履行备案程序。未经备案,不得擅自举办此类活动。
二、规范备案审批程序
(一) 国(境)外人员来访(短期专家)管理和校际来访接待备案
1.登陆“东北师范大学首页”,选择“WebVPN”,在“学校公共资源”模块选择“外事工作服务”,进入“东北师范大学外事工作服务系统”。
2.登陆系统后按实际情况选择“国(境)外人员来访管理”、“校际来访接待管理”模块,按要求填写所需信息,并提交审核。
3.已申请“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的国(境)外来访人员无需备案。
(二) 长期外籍教师管理信息备案
1.登陆“东北师范大学首页”,选择“WebVPN”,在“学校公共资源”模块选择“外事工作服务”,进入“东北师范大学外事工作服务系统”。
2.登陆系统后选择“长期外籍教师管理”模块,按要求填写所需信息,并提交审核。
(三) 名誉/客座教授管理审批
1.登陆“东北师范大学首页”,选择“WebVPN”,在“学校公共资源”模块选择“外事工作服务”,进入“东北师范大学外事工作服务系统”。
2.登陆系统后选择“名誉/客座教授管理”模块,按要求填写所需信息,并提交审核。
(四)合作伙伴与合作协议审批
1.登陆“东北师范大学首页”,选择“WebVPN”,在“学校公共资源”模块选择“外事工作服务”,进入“东北师范大学外事工作服务系统”。
2.登陆系统后选择“合作伙伴和合作协议管理”模块,按要求填写所需信息,并提交审核。
三、工作要求
为规范保障外事活动安全顺利开展,请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重视外事活动的管理,加强指导协调,严格审核把关。
港澳台相关活动请遵照以上规定执行,其他不明事宜请咨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 张瀚文 汪晓波
联系电话:85099324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