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相关通知要求,现面向我校开展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申报时间 |
评审结果公布 |
本校可申报项目数 |
选派人员类别 |
奖学金资助内容 |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
2024年10月1日至20日 |
2024年12月 |
3项 |
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本科插班生 |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 |
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项目 |
2024年10月10日至15日 |
2024年12月 |
1项 |
访问学者、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 |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
2024年10月10日至15日 |
2024年12月 |
2项 |
访问学者、博士后、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 |
二、项目申报
1. 以上项目采取“先立项,后选派”的办法。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各项目选派类别与规模;学校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选拔推荐人选,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派出。项目制项目不面向师生个人进行申报。
2. 即日起,相关学院指定专门人员负责项目的申报,并参照各项目专栏的实施办法准备材料;
3. 2024年9月25日前将项目申请书、与海外大学或机构签署的合作协议、项目管理办法、项目配套经费说明的电子版发送至studyabroad@nenu.edu.cn;
4. 2024年9月26日至30日,国际处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晗、姜龙
联系电话:85099585
办公地点:人民大街校区综合办公楼622室
附件:
1.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书.docx
2. 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项目申报书.docx
3.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书.docx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