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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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示

关于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制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6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相关通知要求,现面向我校开展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申报时间

评审结果公布

本校可申报项目数

选派人员类别

奖学金资助内容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2024101日至20

202412

3

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本科插班生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

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项目

20241010日至15

202412

1

访问学者、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20241010日至15

202412

2

访问学者、博士后、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

二、项目申报

1. 以上项目采取“先立项,后选派”的办法。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各项目选派类别与规模;学校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选拔推荐人选,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派出。项目制项目不面向师生个人进行申报。

2. 即日起,相关学院指定专门人员负责项目的申报,并参照各项目专栏的实施办法准备材料;

3. 2024925日前将项目申请书、与海外大学或机构签署的合作协议、项目管理办法、项目配套经费说明的电子版发送至studyabroad@nenu.edu.cn;

4. 2024926日至30日,国际处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晗、姜龙

联系电话:85099585

办公地点:人民大街校区综合办公楼622

附件:

1.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书.docx

2. 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项目申报书.docx 

3.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书.docx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4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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