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个人申请制”项目的相关选派要求,现面向我校师生介绍国家公派留学“个人申请制”项目,请有意愿申报的师生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一、 项目简介
1.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
国家 |
院校 |
选派类别 |
留学/资助期限 |
资助内容 |
申请人身份 |
重要材料 |
申请时间 |
国家不限 |
海外知名高校、研究所 |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
36至48个月 |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在读硕士研究生、 应届硕士毕业生、 应届本科毕业生 |
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
2025年3月 |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
6至24个月 |
在读博士研究生 |
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
高级研究学者 |
1个月 |
我校博士生导师 |
应已获国外大学或机构正式邀请信,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科研机构。 |
说明:
(1) 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及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选拔统一在3月份开展,不再分为3月和5月两个月开展;
(2) 学生不可申请港澳台地区大学和研究所;
(3) 有意申报的学生需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申报前先与海外大学院、系教师联系,获得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其他申请材料包括单位推荐意见表、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国内导师推荐信、学习计划、国外导师简历、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等。
2. 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
说明:
(1) 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渠道中的合作项目调整到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中。
(2) 有意申报的学生需先查看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地区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专栏、欧亚非地区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专栏,了解选派类别、人数、专业、申报条件,申报前先与海外大学院、系教师联系,获得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
3. 政府奖学金项目
国家 |
选派类别 |
资助内容 |
选派专业 |
申报时间 |
俄罗斯互换奖学金 |
访问学者、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本科插班生 |
留学期间享受俄方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
重点选派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俄语语言文学、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
每年11月 |
上合组织大学奖学金 |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
向赴俄罗斯留学人员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向赴其他上海合作组织国家留学人员提供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
区域学、生态学、教育学、经济学。 |
每年11月 |
匈牙利互换奖学金 |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
留学期间享受匈牙利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
硕士研究生:农学、艺术与人文、社会科学、计算机与信息技术、法学、经济学、工程学、医学、体育、自然科学、艺术、艺术教育、政治学与公共管理等领域。博士研究生:不限 |
每年11月 |
加拿大魁北克省政府奖学金 |
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短期研修生 |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签证申请费。魁方提供在魁省留学期间的生活费、医疗保险费。 |
不限专业。优先支持管理科学,环境科学,工程学,卫生科学,法律、司法和公共安全,教育和教学法创新,农业、土地使用规划和开发,多媒体和信息技术,中国和魁北克文学及研究。 |
每年10月 |
墨西哥政府互换奖学金 |
本科插班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博士后 |
被录取人员在外留学期间享受墨西哥政府提供的相关奖学金资助,国家留学基金按规定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补贴。 |
不限 |
每年5月 |
爱尔兰互换奖学金 |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
爱尔兰政府提供留学期间的学费和注册费,奖学金生活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补贴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
不限 |
每年5月 |
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 |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
日方提供留学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资助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
优先支持赴日在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领域从事研究活动 |
每年5月 |
韩国互换奖学金 |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
留学期间享受韩方提供的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
优先面向以下专业领域:IT电子、动画、汽车、能源、农业、造船、生物、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 |
每年2月 |
秘鲁互换奖学金 |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
秘鲁政府为录取人员提供全额学费、学业补助、住宿费、餐食、当地交通费用、学习用品和资料和医疗保险。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奖学金补贴和签证申请费。 |
不限专业,但要求有流利的西班牙语水平。 |
每年1月 |
4. 实习合作奖学金项目
项目 |
选派类别 |
资助内容 |
选派专业 |
申报时间 |
加拿大Mitacs本科生实习合作奖学金 |
本科生,200人/年 |
国家留学基金委向留学人员提供2个月的奖学金生活费、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签证申请费;Mitacs向留学人员提供1个月的奖学金生活费、留学人员实习期间加方高校收取的学生管理费和医疗保险费。 |
选派专业无限制。实习期限为3个月。实习内容主要包括:跟随导师进行相关科研实习;与加拿大行业及政府代表展开交流;参加Mitacs举办的职业发展研讨,主题包括团队合作、交流与沟通技巧及创业等;撰写与实习研究课题相关的论文,将有机会以报告会形式向加拿大高校师生及行业代表汇报研究成果;与来自其他国家的学生开展交流活动。 |
每年8月 |
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本科生实习合作奖学金 |
本科生,30人/年 |
国家留学基金委向留学人员提供3个月的奖学金(1800加元/月)、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签证申请费。阿尔伯塔大学承担留学人员使用图书馆、电脑及科研设施的费用,并提供相关后勤保障。 |
选派专业无限制。实习期限为3个月。实习内容主要包括:跟随导师进行相关科研实习;参加跨文化交流等方面的研讨会;以报告会形式展示研究成果;与来自其他国家的学生开展交流活动。 |
每年10月 |
5. 国际组织实习项目
渠道 |
国际组织 |
实习期限/资助期限 |
资助内容 |
选派流程 |
申报时间 |
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 |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民用航空组织、联合国难民署、联合国粮农组织、国际贸易中心、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世界气象组织、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南方中心、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世界粮食计划署、红十字会、国际移民组织。 |
3至12个月。实习结束前如获同一岗位延期,可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延长资助一次,延期后总资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同一人员如多次申请本项目,累计资助期限一般不超过24个月。 |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际组织实习人员在外实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医疗保险费、签证延长费等。 通过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渠道和自行申请渠道录取的国际组织实习人员资助标准统一确定为1800欧元/人.月、2400美元/人.月或2500瑞士法郎/人.月。以国际组织实习人员目的国发放币种确定应享受的资助标准。如实习目的国发放币种为其他币种,按美元标准发放。赴艰苦地区的国际组织实习人员相应提供艰苦地区补贴,具体根据《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艰苦地区补贴标准》执行。 |
1. 申请人确定意向岗位、准备申请材料,向学校提出申请。 2. 申请人按要求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 3.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笔试、面试评审。 4. 国际组织对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的候选人进行筛选,确定录用人员及岗位。 5. 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结果。 6. 确定派出时间、办理证照与派出手续。 |
每年固定时间 |
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渠道 |
自行联系国际组织 |
1. 申请人自行联系国际组织,取得实习录用函,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2. 申请人按要求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 3. 对每月15日(含)前经受理单位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申请人,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当月组织评审并公布录取结果;对每月15日后经受理单位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申请人,国家留学基金委一般将于次月组织评审并公布录取结果。 4. 确定派出时间、办理证照与派出手续。 |
全年开展 |
二、 项目申报流程
申请人需在各时间节点前完成以下申请步骤:
1.校内申请流程:申请人需关注校内通知,选派工作开始后,通过网上服务大厅“学生留学申请”进入外事工作服务系统进行申请,项目名称按通知中规定选择,确保申请在各项目校内申请截止日前提交至国际处审核环节;
2.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流程:申请人于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的申请截止日期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按照学生校内申请及校内评审结果,向国家留学基金委上报并提交推荐公函;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留学候选人并向外方推荐,最终录取结果以外方通知为准。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晗 姜龙
联系电话:85099585
联系邮箱:studyabroad@nenu.edu.cn
办公地点:人民大街校区综合办公楼622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