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示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示 >> 通知 >> 正文

通知公示

关于遴选2025年秋季学期赴台湾友好校交换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5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所:
  根据我校与台湾友好大学签署的校际交流协议,我校将选派学生于2025季学期赴以下台湾友好校学习一学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信息

1.交流时间:20259-20261月,一学期;

2.交流学校:彰化师范大学、逢甲大学、世新大学;

3.课程说明:学生于2025秋季学期赴台湾友好大学交流学习一学期,学习结束后所修学分按照学分转换办法换算为我校学分。本科生按照《东北师范大学本科生赴境内外大学交流学习的课程认定暂行办法》(附件1)执行,研究生按照《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与考核管理办法》(附件2)执行。学生需提前与所在学院(部)教务秘书确认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相关事宜。

4.费用:学生在台湾友好校学习期间对方大学免收学费,本校学费正常缴纳。学生需自行承担生活费、住宿费、往返旅费、保险费及其他个人消费等。

二、参加项目说明
  1.派出时,为我校在籍在学全日制2022级、2023级本科生,或在籍在学全日制20232024级研究生,或非毕业年级博士生;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无补考或不及格记录;
  2.学业与语言要求:本科阶段学分绩点应在3.2以上,硕士研究生阶段平均分在80分以上;
  3.学生需综合考虑学习计划,以及学习与生活中的挑战,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向对方大学正式提名后,学生因个人原因退出项目,将取消其本年度及下一年度项目申请资格;

4.赴台交流期间不得因个人因素(考试、面试、线下答辩等原因)而延迟赴台、中途离台或提前返回;
  5.学生出发前需完成签署校际交流协议,购买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险;
  6.正在申报其他长期线下留学项目或已获得其他线下长期留学项目资格者不得重复申报。

五、申请流程

1.  有意向学生加入“2025季学期台湾友好校项目”QQ群1046808289以接收相关事宜验证信息为学院和申请人姓名,如:外国语学院李明,并着手准备申请材料,如各阶段成绩单、在籍证明等(成绩单、在学证明下载方法详见附件3)。

2.  即日起,申请人通过网上服务大厅“学生留学申请”进入外事工作服务系统中“学生海外留学交流管理”模块进行申请,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4,选择“2025季学期台湾友好校项目”,申请完成后,将一份个人简历、各阶段成绩单等佐证材料打包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haoy739@nenu.edu.cn,邮件标题:学院+姓名+2025季学期台湾友好校项目。

3.  学生需跟踪推进审批进度,确保申请在56日(星期17:00前提交至“国际处审核”环节

  4.  学校将对候选人进行面试考核,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在QQ群内通知,并确定最终推荐人选。最终录取结果将以台湾友好大学考核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云

联系电话:0431-85098569

联系人邮箱:haoy739@nenu.edu.cn

办公地点: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港澳台事务办公室626室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5425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5-2026年国家公派留学“个人申请制”项目准备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25年度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基层对口项目(樱花科技计划)的通知

关注我们:

  • NENU Exchange 教师海外交流

  • 东北师大出国境留学 学生出境留学

  • NENU Global 东师国际交流

  • Study at NENU 东师来华留学

中国驻外国使领馆

外国驻中国使领馆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 综合办公楼   办公电话:0431-85098569 (综合办公室) 传真:0431-85684027 邮编:130024

版权所有:东北师范大学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