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相关人员: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因公短期出国(境)审批与管理规定》及《东北师范大学教师因公短期赴国(境)外学术出访资助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请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申报本单位2021年度教师因公短期出国(境)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宗旨
坚持“谁派出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年度计划管理,应做到“按需派出、注重实效、控制规模、精简节约”,以提高出访效益。
二、申报范围
学校各类岗位所聘在职人员(包括全民事业编制人员、编外协议聘用人员)均可申报。
三、出访时长
出访时限为90天以内(不含90天)。
四、申报类别
出访类别分学术出访、行政出访和其他出访三类。
学术出访是指以提高学术水平、培养学术人才、促进学科发展为目的的出访行为,包括学术会议、学术交流、学术进修以及合作研究等。
行政出访是指以拓展学校国际(港澳台)交流与合作或完成国家指定外派任务为目的的出访行为,包括友好访问、工作洽谈、行政培训等。
其他出访是指除学术出访和行政出访外的其他出访类型,包括境外招生、参展参赛、带队教师、处理突发事件等。
五、申报流程
请有意愿的教师填写出访立项申请表并提交会议通知、邀请函等纸质版申报材料至所在单位,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中文填写),申请表须经学院(部)主管领导签字并盖公章。由各学院外事秘书统一填写《2021年度教师因公短期出国(境)统计表》。具体规定及资助方式请参考:《东北师范大学因公短期出国(境)审批与管理规定》《东北师范大学教师因公短期赴国(境)外学术出访资助办法(试行)》。
六、截止时间
请各学院外事秘书将出访统计表、出访立项申请表、会议通知、邀请函等申报材料纸质版于2020年12月7日(周一)前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622室。同时将《教师因公短期出国(境)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exchange@nenu.edu.cn,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注意事项
出访团组无论是否申请经费资助均需上报出访计划,无出访计划或计划未获准者不予审批出访任务。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85099338
办公地点: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622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