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示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示 >> 公示 >> 正文

通知公示

关于2023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27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43号)和《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39号)的相关要求,我校可推荐2023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拟获奖人选2人。其中二等奖1人,奖励标准为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1人,奖励标准为每学年4000元。

11月20日至27日,经学生申请、学校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组面试选拔,拟推荐张嘉怡(香港籍)获评港澳及华侨学生二等奖学金,推荐张宁(香港籍)获评港澳及华侨学生三等奖学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4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具名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反馈。


联系电话:85098307  85098569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3年11月27日  


上一条:关于2024/2025年度匈牙利互换奖学金项目推荐学生名单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上合组织奖学金项目推荐学生名单的公示

关注我们:

  • NENU Exchange 教师海外交流

  • 东北师大出国境留学 学生出境留学

  • NENU Global 东师国际交流

  • Study at NENU 东师来华留学

中国驻外国使领馆

外国驻中国使领馆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 综合办公楼   办公电话:0431-85098569 (综合办公室) 传真:0431-85684027 邮编:130024

版权所有:东北师范大学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