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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6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以下简称“基金委”)通知,现开展2024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申请受理工作。
  一、基本情况
  1.立项办法:采取“先立项,后选派”的办法。项目单位向基金委申报项目,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各项目选派类别与规模;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选拔推荐人选,经基金委审核录取后派出。此项目不受理学生个人申请。
  2.选派类别与资助期限
  (1)访问学者:3至12个月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至60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至24个月
  (4)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0至36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5)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至12个月
  (6)本科插班生:6至36个月
  3.资助内容: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博士学位研究生可提供学费资助。
  4.重点资助学科:重点支持俄乌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及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核能、船舶、新材料、石油工程等工程技术类专业。
  二、申报流程
  1.即日起,申报单位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此项目的申报,并参照“2024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相关内容准备材料;
  2.2023年10月25日前将项目申请书、合作协议、项目管理办法、项目配套经费说明的电子版发送至jiangl794@nenu.edu.cn;
  3.2023年10月25日至31日,国际处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评审,对符合要求的项目推荐至基金委;
  4.2023年11月1日至30日,完成基金委网上项目申报;
  5.2024年2月基金委确定最终审批结果;
  6.2024年3月、2024年9月派出人员申报与选拔。

  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龙
  联系电话:85099585
  办公地点:自由校区综合办公楼622室

  附件: 2024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简章.rar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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