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学习

当前位置: 首页 >> 出境学习 >> 项目通知 >> 公派留学 >> 正文

出境学习

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项目申请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4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
  为做好我校2024年国家公派留学项目选派工作,请各学院(部)有意向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留学基金委)项目留学的师生做好报名准备。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留学基金委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学校负责初选推荐,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经教育部、财政部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布。

序号

项目名称

选拔对象

留学身份

留学期限

派出渠道

1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

研究生项目

(简称高水平项目)

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

博士研究生

36-48个月

个人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也可利用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协议派出


在读博士研究生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6-24个月

2

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

经由“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

高级研究学者

1个月且不得少于四周(须在其指导的博士生在外留学期间)

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科研机构

3

国际组织实习项目

本科及以上在校生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获得者

国际组织实习生

3-12个月

可申请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派出;也可在在获得国际组织正式实习录用通知后,申请留学基金委资助派出。

4

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及国外合作项目

以留学基金委相关项目通知为准

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协议渠道

5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乡村振兴人才培养等各专项

以承办单位相关项目通知为准

学校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协议渠道

  备注:留学基金委2024年选派工作通知尚未发布,通知内容参照2023年相关工作要求,正式申请时以2024年最新通知为准。
  二、项目申请流程
  1.申请人提前查阅留学基金委项目要求,了解项目信息;经导师及所在学院(部)同意后,与国外学习单位联系,获得邀请信、外语合格证明、外方导师简历等相关材料;
  2.实名加入QQ群,群号872536440,根据QQ群内通知要求完成学校“留学申请流程”及其他相关事项;校内申请时不需要提交任何与外方相关的材料,有公派出国留学意向的学生均可申请;
  3.通过校内审核后,按留学基金委项目要求准备好所有申请材料,根据项目申请日期,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注册、申请;
  4.留学基金委确定最终资助人选。
  三、相关说明
  1.申请人应为我校在籍全日制学生;如我校在职人员拟通过相关项目派出,须征得所在单位与人事处同意后方可申请;
  2.申请人外语水平须符合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相关信息
  1.《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2.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3.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4.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查询
  5.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6.国际组织实习项目
  7.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
  8.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

  联 系 人:张 晗   
  联系电话:85099585   
  联系人邮箱:zhangh836@nenu.edu.cn   
  办公地点:自由校区综合办公楼622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12月14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4年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报名的通知

关注我们:

  • NENU Exchange 教师海外交流

  • 东北师大出国境留学 学生出境留学

  • NENU Global 东师国际交流

  • Study at NENU 东师来华留学

中国驻外国使领馆

外国驻中国使领馆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 综合办公楼   办公电话:0431-85098569 (综合办公室) 传真:0431-85684027 邮编:130024

版权所有:东北师范大学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