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相关通知要求,现面向我校学生以及博士生导师开展2024年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的申请受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基本信息
留学基金委是直属于教育部的非盈利性事业法人单位,主要任务之一是负责管理、使用国家留学基金,负责中国公民出国留学的组织、资助、管理。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我校是留学基金委指定的“申请受理机构”之一。
二、选派类别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资助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申请人应为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
2.联合培养博士生:资助期限为6-24个月,申请人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
3.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1个月,申请人应为我校博士生导师,国外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科研机构。
三、项目申请
1.申请人自行查阅项目要求(附件1)及申请流程(附件2),确定申请后,实名加入“2024留学基金委项目”QQ群(群号:872536440);
2.申请人通过学校网上服务大厅“学生留学申请”流程进行校内申请,学院(部)组织评审后,将合格人员材料递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3.通过学校选拔的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人应于即日起至3月2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注册、报名;
4.通过学校选拔的联合培养项目申请人应于即日起至5月2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注册、报名;
5.“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的申请人应于2024年5月25日前将《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单位意见表》(见附件2)盖章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hangh836@nenu.edu.cn,并于5月10日至5月2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完成注册、报名。
6.学校向留学基金委推荐,留学基金委评审确定最终人选。
四、相关信息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说明
2.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说明
3.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4.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使用指南
5.留学基金委资助标准
6.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
7.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联 系 人:张晗
办公地点:人民大街校区综合办公楼622室
联系电话:85099585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