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我校与香港岭南大学签署的校际交流协议,拟选拔5名学生参加对方大学秋季学期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在读本科二年级、三年级学生;
2.IELTS成绩6.0,550 (paper-based)/79 (internet-based)),或TOEIC成绩750(另附英文版推荐信),或TOEFL ITP成绩550(另附英文版推荐信),或大学英语六级500分以上(另附英文版推荐信);
3.综合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或学分绩点不低于3.0,或年级排名前30%;
4.身心健康、品学兼优,无违纪或不良记录;
5.已获得本年度学校其它留学项目资格者不得重复申报。
二、学院/专业分配
根据对方大学专业设置,请以下学院(部)按照最多1名同学的标准推荐:政法学院、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外国语学院(英语/日语)、马克思主义学部(哲学)、传媒科学学院(新闻学院)、环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三、申请流程
1.申请人须申请加入“2023香港岭南大学交流项目”QQ群(群号:533867608),验证信息为申请项目名称加申请人姓名,群名片格式为学院名称加申请人姓名,例如外国语学院张一;
2.学生通过网上服务大厅“学生留学申请”系统提出申请;
3.学院(部)须于4月10日17点前通过网上服务大厅“学生留学申请”系统完成推荐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4.学校将对被推荐人进行面试考核并确定最终人选,面试时间及程序将通过QQ群通知。
四、相关事项
1.经学校选拔赴香港岭南大学学习的学生属校际交流生,学习期限为一个学期(2023年9月1日至12月23日);
2.申请赴香港交流的学生需提前登录对方大学官方网站(https://www.ln.edu.hk/f/upload/79776/202309courselist.pdf https://www.ln.edu.hk/reg/undergraduate-programmes/course-description)查询相关课程信息,并与所在学院教务秘书确认学分转换相关规定及程序,以免为日后学分转换带来不便;
3.在境外大学学习期间,对方大学免收学费,本校学费正常缴纳,学生本人需自行承担往返旅费、住宿费、保险费、生活费、隔离费等相关费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若洋
联系电话:85098569
地点:自由校区综合办公楼626室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