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学习

当前位置: 首页 >> 出境学习 >> 项目通知 >> 港澳台交流 >> 正文

出境学习

关于遴选香港岭南大学23年秋季学期本科交换学生(对方免学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5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我校与香港岭南大学签署的校际交流协议,拟选拔5名学生参加对方大学秋季学期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在读本科二年级、三年级学生;
  2.IELTS成绩6.0,550 (paper-based)/79 (internet-based)),或TOEIC成绩750(另附英文版推荐信),或TOEFL ITP成绩550(另附英文版推荐信),或大学英语六级500分以上(另附英文版推荐信);
  3.综合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或学分绩点不低于3.0,或年级排名前30%;
  4.身心健康、品学兼优,无违纪或不良记录;
  5.已获得本年度学校其它留学项目资格者不得重复申报。
  二、学院/专业分配  
  根据对方大学专业设置,请以下学院(部)按照最多1名同学的标准推荐:政法学院、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外国语学院(英语/日语)、马克思主义学部(哲学)、传媒科学学院(新闻学院)、环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三、申请流程
  1.申请人须申请加入“2023香港岭南大学交流项目”QQ群(群号:533867608),验证信息为申请项目名称加申请人姓名,群名片格式为学院名称加申请人姓名,例如外国语学院张一;
  2.学生通过网上服务大厅“学生留学申请”系统提出申请;
  3.学院(部)须于4月10日17点前通过网上服务大厅“学生留学申请”系统完成推荐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4.学校将对被推荐人进行面试考核并确定最终人选,面试时间及程序将通过QQ群通知。
  四、相关事项
  1.经学校选拔赴香港岭南大学学习的学生属校际交流生,学习期限为一个学期(2023年9月1日至12月23日);
  2.申请赴香港交流的学生需提前登录对方大学官方网站(https://www.ln.edu.hk/f/upload/79776/202309courselist.pdf https://www.ln.edu.hk/reg/undergraduate-programmes/course-description)查询相关课程信息,并与所在学院教务秘书确认学分转换相关规定及程序,以免为日后学分转换带来不便;
  3.在境外大学学习期间,对方大学免收学费,本校学费正常缴纳,学生本人需自行承担往返旅费、住宿费、保险费、生活费、隔离费等相关费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若洋
  联系电话:85098569
  地点:自由校区综合办公楼626室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上一条:关于遴选2023年秋季学期赴台湾师范大学、台湾世新大学交流生(对方免学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遴选2023年秋季学期赴台湾友好校交换生(对方免学费)的通知

关注我们:

  • NENU Exchange 教师海外交流

  • 东北师大出国境留学 学生出境留学

  • NENU Global 东师国际交流

  • Study at NENU 东师来华留学

中国驻外国使领馆

外国驻中国使领馆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 综合办公楼   办公电话:0431-85098569 (综合办公室) 传真:0431-85684027 邮编:130024

版权所有:东北师范大学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