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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3年秋季学期赴台湾友好校交换生(对方免学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9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各相关人员:
  根据我校与台湾友好大学签署的校际交流协议,我校将选派学生于2023年秋季学期赴以下台湾友好校学习一学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方式

学生于2023年秋季学期赴台湾友好大学交流学习一学期,学习结束后所修学分按照学分转换办法换算为我校学分。

二、名额分配

序号

学校名称

派出学院(部)

派出人数

候选人数

1

东吴大学

数学与统计学院

1

2

2

逢甲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1

2

外国语学院(英语)

1

2

化学学院

1

2

3

高雄师范大学

教育学部

1

2

体育学院

1

2

地理科学学院

1

2

生命科学学院

1

2

4

中国文化大学

美术学院

1

2

5

彰化师范大学

物理学院

1

2

历史文化学院

1

2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1

2

6

铭传大学

政法学院

1

2

7

台中教育大学

心理学院

1

2

8

实践大学

传媒科学学院

1

2

马克思主义学部

(社会工作专业研究生)

1

2

9

淡江大学

环境学院

1

2

10

东华大学

环境学院

1

2

11

清华大学

音乐学院

1

2

12

台北教育大学

文学院

1

2

国际汉学院

1

2

三、选派对象

1.在籍在学全日制2021级、2022级硕士研究生

2.在籍在学全日制2020级、2021级、2022级本科生。

四、申报要求

1.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无考试不及格或补考情况;

2.本科生阶段学分绩点在3.2以上,研究生阶段平均分在80分以上;

3.正在申报其他线下交流项目或已获得其他线下交流项目资格者不得重复申报。

五、申请流程

1.有意向学生于4月2日(星期日)前加入“2023年秋季学期台湾友好校项目”QQ群143984402以接收相关事宜。验证信息为学院和申请人姓名,如:外国语学院李明;同时将一份个人简历、各学习阶段成绩单等佐证材料打包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haoy739@nenu.edu.cn,邮件标题:台湾友好大学项目-学院+姓名;

2.加入QQ群后,学生须通过网上服务大厅“学生留学申请”系统提出申请,项目名称选择“2023年秋季学期台湾友好校项目”;

3.学生需跟进审批,各学院(部)于4月6日(星期四)17:00前通过网上服务大厅“学生留学申请”系统完成初选推荐工作,学院初选名额不超过名额的2倍;

4.学校将对候选人进行面试考核,具体面试时间将在QQ群内通知,并确定最终推荐人选。最终录取结果将以台湾友好大学考核为准。

五、相关说明

1.学生在友好校学习期间对方大学免收学费,本校学费正常缴纳。学生需自行承担境内外交通费、住宿费、保险费、签注费及其他个人消费等;

2.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办法:申请交流项目前,申请人需确认对方大学与我校相关专业课程对应情况,并与所在学院(部)教务秘书确认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相关事宜。本科生按照《东北师范大学本科生赴境内外大学交流学习的课程认定暂行办法》执行,研究生按照《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云

联系电话:0431-85098569

联系人邮箱:haoy739@nenu.edu.cn

办公地点: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港澳台事务办公室626室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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