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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1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相关通知要求,现面向我校学生开展2024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申请受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派内容

1.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助期限一般为1224个月,申请人应为我校艺术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2.选派学科:重点选派国内发展薄弱、与国际水平有较大差距的艺术类专业,对交互设计、时尚设计、体验设计、信息设计、服务设计等新兴设计类专业或交叉学科优先支持;

3.资助内容: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本项目不提供学费资助。

二、项目申请

1.申请人应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自行查阅项目要求及申请流程,确定申请后,实名加入QQ群(群号:680621548);

2.申请人通过学校网上服务大厅“学生留学申请”至学校外事工作服务系统进行校内申请,项目名称选择“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并跟踪审批进度,确保申请在331日前提交至国际处审核环节,逾期不予受理;

3.申请人应于310日至31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注册、报名;

4.学校将于420日前将正式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录取结果于20245月公布。


联 系 人:姜龙

办公地点:人民大街校区综合办公楼622

联系电话:85099585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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