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相关通知要求,现面向我校学生开展2024年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申请受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派内容
1.留学身份与资助期限: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资助期限一般为24至60个月,可含一学年语言预科学习,申请人应为我校应届硕士毕业生;
(2)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助期限一般为12至36个月,可含一学年语言预科学习,申请人应为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硕士一年级在读学生;
2.选派学科:俄乌白三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核能、船舶等理工类专业以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等人文社科类专业。艺术类、语言类专业除外;
3.留学国家:俄罗斯、白俄罗斯;
4.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项目申请
1.申请人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确定申请后,实名加入QQ群(群号:478024928);
2.申请人通过学校网上服务大厅“学生留学申请”至学校外事工作服务系统进行校内申请,项目名称选择“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并跟踪审批进度,确保申请在3月31日前提交至“国际处审核”环节,逾期不予受理;
3.申请人应于3月10日至31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注册、报名;
4.学校将于4月12日前将正式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提交至留学基金委,留学基金委评审确定最终人选。
联 系 人:姜龙
办公地点:人民大街校区综合办公楼622室
联系电话:85099585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