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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18年秋季赴日本友好大学公派校际交流(对方免学费)学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1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我校与日本各友好大学签署的校际交流协议,现开展2018年秋季赴日本友好大学进行校际交流生的遴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留学方式
  赴日本大学相同或相近专业交流学习一年,学习结束后所修学分按照学分转换办法换算为我校学分。

二、选派对象
  2015级、2016级本科生;2016级、2017级硕士研究生。

三、申报要求

1.学分绩点3.2(4.5分制)以上;
  2.平均成绩80分(百分制)以上;

3. 身心健康、品学兼优、无违纪或不良记录;

4. 已获得本年度学校其它留学项目资格者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请流程

1.学生根据《东北师范大学日本校际交流项目》(见附件1)选择日本学校,并加入2018年秋季赴日留学群,QQ群号为:578018970。验证信息为申请项目名称和申请人姓名,群名片格式为学院名称和申请人姓名,如:外国语学院张三;

2.学生通过网上服务大厅“学生留学申请”系统提出申请(见附件2,4);
    3.各学院(部)于3月27日16点前通过网上服务大厅“学生留学申请”系统完成初选推荐工作;(见附件3)
    4.3月28日13:30,学校将在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六楼会议室面试,面试时间不再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者视为放弃。

五、相关说明 

在日学习期间日本大学免收学费,本校学费正常缴纳,学生需自行承担生活费、国际旅费、交通费、保险费、签证费等。

联系人:严老师

地 点: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622室

联系电话:85099338

附件:1.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日本校际交流项目.xlsx 

      2  附件2.学生出国(境)留学申请流程.doc

      3 附件3.学生留学申请系统使用说明(教师版).docx

      4.  附件4.学生留学申请系统使用说明(学生版).docx

      5.   附件5.本科生赴境内外大学交流学习的课程认定暂行办法.doc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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