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现面向我校学生以及在职人员开展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国外合作项目 ”的申请受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基本信息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是直属于教育部的非盈利性事业法人单位。基金委的主要任务之一是,用法制和经济手段管理出国留学事务;负责管理、使用国家留学基金,负责中国公民出国留学的组织、资助、管理。留学基金委提供的留学项目属于我校承认的公派公费留学范畴,国家留学基金是我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获得留学资助的重要途径。
我校是基金委指定的“申请受理机构”之一,申请人须依据本通知相关内容通过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出国留学科(以下简称“出国留学科”)进行申请,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
二、项目内容概览
序号 |
项目名称 |
选拔对象 |
留学身份 |
留学期限 |
派出渠道 |
1 |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
应届本科毕业生(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在读硕士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博士一年级在读生(须得到导师同意)、具有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
博士研究生 |
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资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 |
个人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亦可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协议派出。 |
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 |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
6-24个月 |
2 |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
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
硕士研究生 |
12-24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 |
在读硕士生 |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
3-12个月 |
国内高校的中外合作项目 |
3 |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
具有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博士一年级学生(须得到导师同意) |
博士研究生 |
36—48个月 |
国内推选单位的国外合作渠道或个人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 |
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 |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
6—24个月 |
国内导师已有的国际合作渠道赴国外学习 |
申请人应具有学士学位或为应届本科毕业生 |
硕士研究生 |
12—24个月 |
国内推选单位的国外合作渠道或个人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 |
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 |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
3—12个月 |
国内高校与国外学校/机构的合作渠道派出 |
二、三年级在读本科生 |
本科插班生 |
3—12个月 |
4 |
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 |
经由“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 |
高级研究学者 |
1个月且不得少于四周(须在其指导的博士生在外留学期间) |
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科研机构 |
5 |
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国外合作项目 |
根据各子项目具体要求 |
注:1.除“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外,出国留学科仅受理学生以及欲以学生身份派出的我校在职人员的申请,在职人员须征得所在部门与人事处同意后方可申请;
2.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和“基金委与国外大学、机构合作项目”为两类项目的总称,每类项目下均包含一定数量的子项目,涉及全世界众多大学和机构,资助人员层次涵盖本科生、硕士生以及博士生,出国留学科将从中选取个别影响广泛的子项目发布通知,其余项目需申请人自行通过“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查询系统”自行了解内容,然后经由出国留学科进行申请;
3.利用“国内高校的中外合作项目”或“国内推选单位的国外合作渠道”作为派出渠道的申请人在申请前可咨询出国留学科;
4.“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支持的专业仅为艺术类学科下设专业,艺术类学科下设的工业设计专业的申请人可以申报此项目;工科下设的工业设计专业的申请人不能申报此项目;
三、申请流程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的申请人应遵循以下流程进行申请:
(1)申请人自行查阅《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拔简章》,了解项目信息,决定是否申请相关项目。
(2)决定申请后完成校内申请,并开始准备项目申请材料:
① 校内申请
a. 留学身份为学生的申请人须于2017年1月5日前将《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公派海外留学申请表》(见附件1)交至出国留学科(综合办公楼622室),将《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公派海外留学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发送至guoxq911@nenu.edu.cn,邮件标题格式为申请项目名称和申请人姓名,如:“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张三。
b. 留学身份为高级研究学者的申请人须于2017年1月5日前将《“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报名表》(见附件3)纸质版交至出国留学科。
② 项目申请材料准备
申请人自行查阅项目信息并准备相应材料,如:邀请信、外语成绩、护照等。
(3)2017年3月20日前,准备好所有申请材料,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注册。
(4)2017年3月2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进行进行网上报名。
(5)留学基金委确定最终人选。
2.“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国外合作项目”的申请人应遵循以下流程进行申请:
(1)申请人自行查阅《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拔简章》,经由“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查询”系统了解项目信息,并准备项目申请相关材料。
(2)网络报名开始前,准备好所有申请材料,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注册,将《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公派海外留学申请表》交至出国留学科,将《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公派海外留学信息汇总表》发送至guoxq911@nenu.edu.cn,邮件标题格式为申请项目名称和申请人姓名,如:“XXXX项目”张三。
(3)网络报名开始,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进行进行网上报名。
(4)留学基金委确定最终人选。
四、相关奖励
经由以上项目派出的在校生,归校后可依据《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公派海外留学奖励办法(试行)》(见附件4)的相关规定申请奖学金。申请时间及程序将另行通知。
五、相关信息
1. 《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http://www.csc.edu.cn/article/709
2. 《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
http://www.csc.edu.cn/chuguo
3. 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
4. 《2017年信息平台使用说明》
http://www.csc.edu.cn/chuguo/s/213
5. 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查询
http://www.csc.edu.cn/require/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晓强
办公地点: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622室
联系电话:0431—85099585
附件:1.
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公派海外留学申请表.doc
2.
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公派海外留学信息汇总表.xls
3.
“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报名表.doc
4.
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公派海外留学奖励办法(试行).pdf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