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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15年秋季赴台湾友好校交流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31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与台湾师范大学、高雄师范大学、彰化师范大学、屏东大学、中兴大学、台中教育大学、实践大学、东吴大学、中国文化大学、中正大学、东华大学签署的校际交流协议的相关条款,2015年9月我校继续选派学生赴台湾友好校交流学习一学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读本科二年级、三年级学生或在读研究生

二、申报要求

1、身心健康、品学兼优、自愿留学

2、无违纪及不良记录

3、平均分不低于80分、学分绩点不低于3.2或年级排名前30%

4、已获得本年度学校其它留学项目资格者不得重复申报

三、根据对方学校专业要求,名额及专业分配如下:

学校名称

派出学院

派出人数

推荐人数

台湾师范大学

教育学部

1

2

外国语学院

1

2

高雄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

1

2

软件学院

1

2

地理科学学院

1

2

彰化师范大学

音乐学院

1

2

文学院

1

2

化学学院

1

2

政法学院

1

2

物理学院

1

2

台中教育大学

数学与统计学院

1

2

体育学院

1

2

教育学部(幼教)

1

2

教育学部(小教)

1

2

计算机科学学院

1

2

屏东大学

生命科学学院

1

2

文学院

1

2

教育学部

1

2

美术学院

1

2

实践大学

音乐学院

1

2

美术学院

1

2

传媒科学学院

1

2

中国文化大学

文学院

1

2

美术学院

1

2

中兴大学

经济学院

1

2

商学院

1

2

东吴大学

文学院

1

2

中正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

1

2

马克思主义学部

1

2

东华大学

政法学院

1

2

环境学院

1

2

美术学院

1

2

文学院

1

2

教育学部

1

2

总人数

34

68

四、相关事项:

1、经学校选拔赴台湾学校学习的学生属交换学生,学习结束后学校将认证并换算学生在境外大学得到的相关学分。

2、拟赴台湾学习学生请登录申请学校官方网站查看相关课程设置,以免为以后学分转换带来不便。

3、在境外大学学习期间,台湾大学免收学费,学生本人需自行承担往返旅费、保险费、住宿费、生活费等相关费用。

五、选拔过程

1、报名

采取1:2差额遴选模式(例如:如该分配到1个名额,请推荐2个人选),请同学到所在学院外事秘书处报名(学院办公室),由各学院(部)统一出具推荐人员名单并报送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所需材料:

① 《东北师范大学公派出国(赴港澳台)留学申请表》

② 成绩单

③ 个人简历(包括个人爱好、特长、获奖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格式不限)

以上材料均交一份原件,三份复印件。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4月7日 14:00之前

报名地点: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622室

2、面试

时间:2015年4月8日 13:00

地点: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联系人:凌老师

联系电话:85099338

附件: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公派出国(赴港澳台)留学申请表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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