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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下半年国际会议补充预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9     点击次数:

各单位、各相关人员:
  为做好我校2020年国际会议申报和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教外际〔2006105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国际会议预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外司际〔20192604号)精神,现开展2020年下半年国际会议补充预报工作。
  一、国际会议的界定
  在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举办的、与会者来自2个或2个以上国家和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的会议、论坛、研讨会、报告会、交流会等都属于国际会议。国际会议分为一般国际会议和重大国际会议两类。
  (一)一般国际会议
  1.外宾人数在100人以下或会议总人数在400人以下的社科类国际会议;
  2.外宾人数在300人以下或会议总人数在800人以下的自然科学领域的专业或学术性国际会议。
  (二)重大国际会议
  1.事关我核心利益、涉及重大敏感问题以及重要国际问题的国际会议;
  2.外宾人数在100人以上或会议总人数在400人以上的社科类国际会议,以及外宾人数在300人以上或会议总人数在800人以上的自然科学技术专业领域的专业或学术性国际会议;
  3.外国政府正部长及其以上官员或前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出席的高级别国际会议;
  4.邀请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的国际会议。
  二、预报范围
  (一)拟在2020年下半年举办的国际会议;
  (二)拟在2020年后举办、但须在2020年下半年对外承诺的国际会议。
  (三)已经预报、并审核通过的国际会议无需再报。。
  三、预报方式
  会议负责人于421日前在系统中在线(http://econf.hust.edu.cn)填写预报信息(详见附件)。学校审核后上报教育部。
  此次开展的是2020年下半年国际会议的补充预报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预报工作,未经预报的国际会议原则上不受理正式申报。
  四、正式申报
  重大国际会议或涉及敏感问题(不论规模大小)的会议,须至少在开会前6个月申报;一般国际会议必须至少在开会前4个月申报。学校上报教育部获批后方可举办。
  联系人:褚老师
  电话:85099338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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