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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15年春季赴台湾友好校交流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24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与台湾师范大学、高雄师范大学、彰化师范大学、屏东教育大学、中兴大学、台中教育大学、实践大学、东吴大学签署的校际交流协议的相关条款,2014年9月我校继续选派学生赴台湾友好校交流学习一学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读本科二年级、三年级学生或在读研究生

二、申报要求

1、身心健康、品学兼优、自愿留学

2、无违纪及不良记录

3、平均分不低于80分、学分绩点不低于3.0或年级排名前30%

4、已获得本年度学校其它留学项目资格者不得重复申报

三、根据对方学校专业要求,名额及专业分配如下:

1、台湾师范大学2名

(教育学部1名、外语学院1名)

2、高雄师范大学3名

(外语学院1名、生命科学学院1名、地理科学学院1名)

3、彰化师范大学5名

(环境学院1名、文学院1名、化学学院1名、政法学院1名、物理学院1名)

4、中兴大学2名

(商学院1名、经济学院1名)

5、台中教育大学5名

(数学与统计学院1名、体育学院1名、教育学部幼儿教育1名、教育学部小学教育1名、计算机学院1名)

6、屏东大学4名

(生命科学学院1名、文学院1名、教育学部1名、美术学院1名)

7、实践大学3名

(音乐学院1名、美术学院1名、传媒学院1名)

四、相关事项:

1、经学校选拔赴台湾学校学习的学生属交换学生,学习结束后学校将认证并换算学生在境外大学得到的相关学分。

2、拟赴台湾学习学生请登录申请学校官方网站查看相关课程设置,以免为以后学分转换带来不便。

3、在境外大学学习期间,台湾大学免收学费,学生本人需自行承担往返旅费、保险费、住宿费、生活费等相关费用。

五、选拔过程

1、报名

采取1:2差额遴选模式(例如:如该分配到1个名额,请推荐2个人选),请同学到所在学院外事秘书处报名,由各学院(部)统一出具推荐人员名单并报送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所需材料:

① 《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公派赴台湾交流申请表》

② 成绩单

③ 个人简历(包括个人爱好、特长、获奖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格式不限)

以上材料均交一份原件,三份复印件。

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9月27日17:00之前

2、面试

时间:2014年9月29日 13:30

地点: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联系人:凌老师

联系电话:85099338

附件: 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公派赴台湾交流申请表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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